北京再度试行家具以旧换新 政策活动拟延长至半年
去年11月1日开始,北京市曾经试行为期一个月的家具政策。当时,有5家企业16个门店卖场参与这项政策。在企业卖场推行之初,因活动成本高、运输难、存放难、管控难等问题,以旧换新的政策受到多方质疑。在经过一个月的试行活动,以旧换新的政策给卖场带来了一种新型的服务营销模式,促使卖场在试行政策获得显著成效的同时,即赢得口碑,也取得更高的销售。
现在,从4月27日起到5月25日,北京市商务委公布起草完毕的《2013年北京市家具以旧换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向市民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征集意见的新办法拟将实施期限暂定为6个月,比前一次试行多出5个月,以更好更广泛地征集市民对家具政策的可行性、局限性、改善性需求等反馈意见。
回收费用须支付 家具拆解不准卖二手
去年,上门回收是争议颇大的问题之一。这次试行意见稿依然规定,新旧家具交付地点不一致时,消费者应支付卖场提供家具回收服务所产生的由行业制定指导价格的回收费用。另外,意见稿还对家具的处理方法拟规定,不能再如去年试点期间,把可使用的旧家具卖给二手卖场回收,或进行公益捐赠,应该经由再生资源回收拆解处理企业把回收的旧家具全部进行拆解,不得流失于市场外。
消费者补贴依旧 另增回收企业补贴
去年试点期间,规定个人消费者在试点家具卖场购买四类新家具,并让卖场回收家具,便可获得家具销售价格的10%的补贴,单件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元。这笔补贴是由政府和家具卖场共同承担各5%。
今年的意见稿,除了继续给消费者补贴之外,政府也将对旧家具回收拆解处理企业予以一定的资金补贴。北京市商务委服务交易处称,去年的政府补贴主要针对参与家具以旧换新的个人消费者,但参与家具回收的企业却很少,造成消费者交付旧家具的不方便,所以这次欲增设对回收企业的补贴,以鼓励更多的回收企业加入到的政策活动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