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柜企业跨界营销需谨守三大原则
近年来,家居行业竞争的激烈程度只增不减,面对这一态势,越来越多家居企业意识到“单打独斗”对于企业发展的艰难性,于是,企业纷纷寻求合作伙伴,聚集力量共同应对市场竞争。而对于衣柜企业而言,跨界营销成为应时之举,但是在这个过程当中,应该谨守三大原则。

跨界营销品牌共生共荣
跨界营销的目的在于通过合作丰富各自产品或品牌的内涵,实现双方在品牌或在产品销售上提升,达到双赢的结果,即参与跨界营销的企业或品牌应是互惠互利、互相借势增长的共生关系而不是此消彼长的竞争关系,因此这就需要与衣柜企业进行合作的企业在品牌上不具备竞争性,只有具备非竞争性这样不同企业才有合作的可能,否则跨度营销就成为行业联盟了。
消费群体需具备一致性
一般而言,每个衣柜品牌都有一定的消费群体,每个衣柜品牌都在准确的定位目标消费群体的特征,作为跨度营销的实施品牌或合作企业由于所处行业的不同、品牌的不同、产品的不同,要想是跨度营销得以实施,就要求双方企业或者品牌必须具备一致或者重复消费群体,当然这些消费群体的一致性也可以表现在消费特性、消费理念上等等的相同。
品牌产品属性相对独立
非产品功能互补原则指进行跨界相互合作的企业,在产品属性上两者要具备相对独立性,合作不是对对各自产品在功能进行相互的补充如相机和胶卷、复印机与耗材,而是产品能够本身相互独立存在,各取所需,是基于一种共性和共同的特质,如基于产品本身以外的互补如渠道、品牌内涵、产品人气或者消费群体。
总的来说,衣柜企业在选择跨界营销的对象时,需确保企业在品牌、实力、营销思路和能力、企业战略、消费群体、市场地位等等方面应该有的共性和对等性,只有具备这种共性和对等性的跨界营销才能发挥协同效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