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行业新《通知》:室内装饰装修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对于承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业务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企业,《通知》要求这些企业必须到市、县(市)、矿区房屋安全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对于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市场管理、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从业人员,要先经过岗前的教育培训,在取得由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颁发的《石家庄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行业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后方可上岗。
除加大对住宅装修公司的监管力度外,《通知》也进一步明确了小区物业公色的责任。《通知》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相关管理责任。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要加强,并要求装饰装修企业出示相关备案证明及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另外,要及时与装修人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告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对涉及结构变动和明显加重荷载的装饰装修,应要求装修人到房屋安全管理部门办理批准手续。做到及时教育制止违反协议和有关规定的装修人,而情节严重或拒不整改的装修人,应通知辖区房屋安全管理部门予以查处。
此外,对于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企业的从业人员,其企业应向所在县(市)、区房屋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岗位培训。若培训合格的,将颁发《石家庄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行业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对取得此证的从业人员,相关部门有权对其进行每两年一次的继续教育培训和年检,而培训情况和年检情况报市房屋安全管理办公室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