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实施明码标价方案 行业建信用价格档案
月前,东莞市物价局针对东莞市两个行业,家具零售和酒店行业能够建立价格信用档案制度,而出炉《创建家具零售行业明码标价示范单位活动工作方案》和《创建酒店服务行业明码标价示范单位活动工作方案》。
据方案表明,凡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经营酒店客房服务或家具销售,并在当地具有“示范性”和“代表性”的大型宾馆、酒店等经营者及家具零售企业,都可以申请参加明码标价示范单位的评选。
评选要求两个行业的企业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无不良价格行为记录。家具行业必须百分百明码标价,降价要在降价标价签上写明原价、现价,和降价的原因、期限等;价目齐全且内容真实,字迹清晰的《价目表》要摆放在收费场所的显眼位置公示。
企业要做到价格有变动时,要及时更新标价内容。涉外经营服务的需同时标示中、外语言对照的经营服务内容,不利用虚假的或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及方式进行价格欺诈行为,偷换概念。并且,要建立价格(或收费)台账,确保企业内部有健全的价格管理制度和至少保留一年以上的台账。
凡符合条件自愿参加“明码标价示范单位”评选的酒店和家具经营者,须经镇街经信部门加具审核意见后保送市物价检查所。在6月上旬前,东莞市将两个行业的明码标价示范单位评选标准制定,并作全面检查和验收,提出拟参选获奖的企业名单。
6月中旬,市物价局对拟评选为“明码标价示范单位”的经营企业名单,进行为期7天的对外公示。期满后,无不良社会反应的,在新闻媒体上进行表彰公布,由市物价局为企业单位授予东莞市“明码标价示范单位”的牌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