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被叫停,家纺企业应坚定品牌化路线
继国家免检、中国名牌叫停之后,被家纺行业称为“三大荣誉”的中国驰名商标也被禁用。曾经,为了这些荣誉,许多中国家纺企业家苦心孤诣、殚精竭虑。目前我国能够拥有着三项荣誉的家纺企业只有十来家。许多企业把拥有这三项荣誉作为进驻卖场终端的“尚方宝剑”,而许多卖场正是以这三项荣誉作为衡量企业产品好坏的标准。
近几年,在中国家纺业界,驰名商标申报之所以如此热,因为很多家纺企业误将“驰名商标”当作了一种荣誉称号,认为这个“称号”可以为家纺企业的市场影响力加分,是一种很好的“广告”。这种将驰名商标当作荣誉称号的心态,也已蔓延到商场、卖场,很多商场对入场的品牌都有要求,拥有驰名商标的品牌率先进驻。
与此同时,政府无形中也将驰名商标看作地方经济发展的一项考核指标,对申报驰名商标成功的企业还有很高的奖励,这也助推了家纺企业的积极性。目前,很多家纺企业将驰名商标用在包装和广告上进行宣传,对消费者产生了误导,相对于同行而言,这其实是一件披着合法外衣的不公平竞争手段。
专家认为,驰名商标的制度初衷并不是荣誉称号,而是在法律上对知名品牌保护的一种形式,其目的是用来打击侵权行为。现在许多家纺企业对驰名商标的理解有些本末倒置,将申报和认定当作了目的,而打击侵权却成了一种辅助功能,很少用来维权。所以在这种理解下,驰名商标制度便被异化了。对没有知名度的家纺品牌而言,申报驰名商标也没有意义,因为从理论上讲不会有人去冒一个不知名的品牌。
业内人士表示,禁止将驰名商标用作广告和包装,是让驰名商标回归了“本源”,家纺企业也不用大费周折去申报,当有了一定知名度后,申报并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就水到渠成,也只有在自己有足够知名度时,驰名商标才会派上用场。
“中国驰名商标”不能成为广告宣传卖点,对于家纺企业来说,并不是什么致命打击。转方式,就是要提高竞争力,而实力的提高,有赖于企业固本强基,扎扎实实练好内功,才能把品牌做好做强。商标法只会保护事实上的驰名商标,不会青睐那些傍名牌的企业。企业要想把品牌做大做强走得更长远,就应该放下附加在驰名商标身上的“虚名”,用实力说话,加大产品的创新与研发能力以及品牌培育力度,走品牌化发展之路。


